昨天下午在旧书店翻到一本 1987 年的《澳门法律汇编》,封面都掉了。老板姓何,他看了一眼,说这种书没人翻,你拿走吧,五块钱。
我拿了。坐在店里那张塑料凳上翻。第三十七页夹着一张纸,应该是谁做了笔记。上面写着一个日期,1987 年 11 月 3 日,和一个电话号码,六位数。纸的边已经脆了,碰一下就掉渣。
何老板说他收这本书的时候大概在 1999 年,具体哪一年记不清。他在三盏灯附近开影印店,后来兼着卖旧书,收了二十来年。他说早年很多人拿着文件来复印,一印就是几十张,印完就走,不多说一句话。他把这些纸都收好,有些夹进书里,忘了。
我问他为什么不扔。他说扔什么,纸又不会坏。
这件事让我想起林伯。林伯在营地街市后巷找一本 1993 年的《澳门街巷地图》影印本,找了大概八年。他说原件不会拿出来,影印本也只剩三份,一份在档案馆,一份在私人手里,第三份据说在某个退休的公务员家里。他见过一次,1999 年,对方翻给他看,只看了两分钟。
“两分钟。”他伸两根手指头,比给我看。然后不说别的了。那天下午我们在正版4949图库资料库的阅览桌边坐了很久,他翻着别的资料,好像那件事没发生过。
我有时候觉得,资料这个东西,最具体的地方不在它写了什么,在它怎么被保存下来。一张 1997 年的收据,姓名栏只写“黄宅”,没有全名,纸很薄,边角发毛。它后来被夹进一本旧版的税法书里,二十多年没人翻。何老板收书的时候连书带货一起收的,他也没看。
这种纸很多。多到你会以为它们不值钱。
上个月陈伯强律师在议事亭前地那间二楼办公室跟我聊了一个多小时。他的办公室很小,墙上有三个铁皮柜子,最上面那个柜子里全是文件袋,标签是手写的。他说了一句话我记住了:“文件没盖章,就等于没发生。”
他讲了大概四十秒,停了,喝了一口茶。我没接话。他说得对。但我也知道很多事发生在盖不到章的地方。一张收据、一份影印本、一张剪报上铅笔写的电话,这些没有章的东西,一直在被人找。
阿明在这件事上吃过两次亏。第一次在 2014 年,他电脑里一个文件用qq默认打开qq浏览器,结果版本对不上,页面刷不出来,他没注意到。后来那件事拖了三个月才弄清楚。第二次他不肯说时间,只说“比第一次麻烦”。他讲的时候在低头翻手机,没看我。
我不觉得这是技术问题。我甚至觉得,很多资料的问题最后都不是技术问题。是有人以为它不重要,把它关了、删了、设了个默认,然后忘了。
周玉珍把 2001 年三张收据装进透明文件袋,随身带着。三张都是同一个月开的,2001 年 8 月。她说纸会变黄,但字不会。她给我看过一次,从包里拿出来,文件袋外面还缠了一圈橡皮筋。她没让我拿,只让我看。
我看了大概一分钟。纸上写的东西确实没退色。
何志坚在 2016 年 7 月 19 日写了一段说明。钢笔写的,两页纸,第二页有两个字洇掉了,看不清是什么。他说那天下了雨,纸放在窗边,潮。他把这段说明夹在一本旧册子里,现在还在。新奥门494949.cm历史数据报告下载里有一份 1998 年的表格,第三页少了两个格,打印的时候卡纸。我看过那张纸,缺的两个格子很显眼,像有人故意留白。
我个人的看法是——资料这个东西不用多,但要能查到。地方小,东西少,反而要更认真。所以我一直反对把旧东西都当成废纸处理掉。这个观点有的朋友不同意,说地方不够,没处放。我理解,但我还是不同意。
梁少芬每个月第二个星期三来查一次资料。她只查,不说话。查完坐一会儿,走。有一次我问她找什么,她想了一下,说“找我自己”。然后笑了一下,说开玩笑的。
她走的时候我看了一下时间,三点四十分。